政策綱領
三大原則
●親民黨是匯集民意,族群融合的全民政黨。
●親民黨是中道專業,理性優質的民主政黨。
●親民黨是繁榮社會,造福民生的創新政黨。
十大主張(憲政政策主張)
憲政政策主張:維護中華民國憲法,建立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
(一)凝聚全民共識,穩定政局,釐清總統與行政院長職權,建立權責相符的憲政體
制。
(二)推動國會改造,提昇立法品質,建立國會自律及專業制度。
(三)尊重「國會多數」,加強「政黨協商機制」,安定政局。
(四)儘速制定「政黨法」、「遊說法」及「政治獻金法」,健全政黨政治。.
十大主張(兩岸政策主張)
兩岸政策主張:穩定兩岸情勢,以「三階段整合論」推動兩岸關係發展。
(一)依中華民國憲法定位兩岸關係,進行兩岸對話,堅持未來台灣現況的任何改變,皆須
經台灣人民同意。
(二)依「三階段整合論」推動兩岸關係發展,擱置「統」、「獨」爭議;第一階段進行經
濟性及功能性「交流」,開展兩岸經貿互惠合作;第二階段推動兩岸「社會互動」;
第三階段則邁向「政治整合」。
(三)中共應明確承諾放棄武力犯台,展開兩岸互惠平等對談,確保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的
生存空間。
十大主張(經濟政策主張)
經濟政策主張:解決失業問題,改善投資環境,加速財金改革,重振經濟發展。
(一)釐清政商關係,杜絕一切黑金白金政治,創造廉潔有效率的投資環境。
(二)積極創造就業機會,加強勞工職業訓練,建立勞資協商網絡,兼顧勞工權益與企業發
展。
(三)提高企業競爭力,積極發展新興關鍵性產業,輔導傳統產業。
(四)重新檢討農業發展條例,釐定農村振興、農地綜合利用、農民保險救助及產業發展願
景及策略。
(五)輔助傳統農業提昇產銷競爭力,設置農業科技專業園區,獎勵產業升級。
(六)改善經濟發展體質,確保水電供應無虞。
(七)健全政府財政,降低政府債務,合理劃分中央、地方財政收支,並從事租稅改革,確
保稅賦公平。
(八)加速金融國際化,處理金融問題,從事金融體制改革,落實金融秩序監理。
(九)鼓勵全球台商企業及外國企業來台上市,推動證券市場的自由化與國際化。
(十)城鄉經濟均衡發展,南北均衡東西兼顧,依照區域特性,提出個別具體經濟發展策
略。
十大主張(國防政策主張)
國防政策主張:建立全民國防,強化科技戰力,以「前進防禦」(Forward Defense
Strategy)為戰略目標。
(一)建立以「前進防禦」為軍事戰略構想。
(二)軍事採購考量國家財政,以戰略需求決定採購項目,加強監督考核,杜絕
武器採購弊端。
(三)厲行精兵主義,強化科技戰力。
(四)自行研發關鍵性國防科技,厚植民間國防工業。
十大主張(外交及僑務政策主張)
外交及僑務政策主張:發展「多元外交」與「全方位外交」,採務實態度參與國際社會。
(一)積極爭取加入國際組織,提高我國國際地位。
(二)積極爭取加入區域安全與功能性組織。
(三)因應全球化趨勢,進行多元化外交。
(四)革新僑務工作,爭取海外僑心。
(五)結合僑界力量,深植海外友我根基。
(六)整合經貿資源,提高僑界經濟水平。
(七)推廣華文教育,發揚中華固有文化。
十大主張(司法政策主張)
司法政策主張:尊重司法獨立,建立司法威信及公平性。
(一)落實尊重司法獨立。
(二)落實保障人權,服務民眾,樹立公平正義之司法秩序。
(三)加速司法改革。
(四)嚴格約束所有從政黨員不干涉司法;反對檢察官、司法人員參與政治活動。
十大主張(治安政策主張)
治安政策主張:力行警政改革,提昇治安品質。
(一)統合民間與政府力量,建立以社區為基礎的社會防護網絡,讓人民免除恐
懼的自由。
(二)以家庭為起點,推動預防犯罪教育,強化犯罪偵察效能。
(三)警政體系中立化,依法行政,保障人權。
十大主張(社會安全政策主張)
社會安全政策主張: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保障就業安全,縮減貧富差距。
(一)從保障就業安全、工作場所安全和老年生活安全三方面,建立全面、合理且人性化
的經濟安全體制。
(二)以基礎年金保障一般民眾,以職業退休金的強化來健全國民年金體系。
(三)促進全民健康,活絡全民健保體系,善用資源,互助互利。
(四)落實兩性平權,健全托育政策,促進婦女參與公共事務。
(五)建立全國性老人安養與護理體系。
(六)加強身心障礙福利,落實照顧身心障礙民眾。
(七)加強原住民生活改善與提昇。
十大主張(教科文政策主張)
教科文政策主張:創造多元文化,確保公平教育權益。
(一)恢復憲法保障教科文預算佔中央政府年度總預算百分之十五以上。
(二)徹底檢討教改及多元入學方案缺失,化繁為簡,確保公平就學權益。
(三)由中央統籌編列地方教師退休專款,以利教師新陳代謝,減少地方財政負擔。
(四)拓展科技人才培育,塑造優良科技研發環境,擴大獎勵科技新興產業。
(五)尊重多元文化,強化文化機制,整合文化資源。
十大主張(環保政策主張)
環保政策主張:致力環境永續發展,照顧未來世代福祉。
(一)整合環境資源行政體系,定期檢討環保法令。
(二)建立公開環境資訊系統,加強環保教育及宣導。
(三)有效運用環保基金,建立資源再生系統,建立低污染的生活環境。
(四)符合國際防治標準,建立空氣及水污染總量管制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