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30 罷免陳水扁之理由書
主旨:
本院親民黨團 呂學樟委員等 人基於陳水扁總統、第一家庭、親家及親信外戚貪瀆弊案纏身,完全失去人民信任,沒有公信力的政府,就無法正當、合法行使公權力。全國老百姓對於陳水扁倒行逆施,總統親信、外戚當道,貪污腐化情況嚴重,嚴重影響國家施政引起重大民怨,人民一致要求陳水扁立即下臺,以重新喚回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說明:
一、從去年泰勞弊案開始,與陳水扁清廉度有關的弊案,層出不窮:
1高雄捷運泰勞弊案造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代理高雄市長陳其邁督導失職自動辭職,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接受高雄捷運業者招待出國賭博起訴在案。
2.陳水扁最親密的親信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陳哲男涉嫌利用上班時間、同事帳戶公然炒作股票。
3.陳哲男涉嫌充當梁伯薰司法黃牛被收押晉見。
4.第一夫人吳淑珍涉嫌介入太平洋SOGO及多家金融機構經營權之爭,同時被指控收受業者禮券招待。
5.台肥公司內鬥,第一家庭律師林志豪涉嫌強索高額律師費與董事長范振宗媒體公開互罵。且吳淑珍涉及介入台肥總經理黃清晏人事撤換案。
6.台開炒股案,阿扁女婿駙馬爺趙建銘涉及內線交易購買五千張台開股票,被收押禁見。
7.燁隆鋼鐵炒作股票案,曾經擔任總統府侍衛長的余連發及陳哲男涉嫌共同出資炒股。
8.駙馬爺趙建銘與業者游世一、台開董事長蘇建德涉及賣官貪污,又涉嫌關說國票金控人事,索取巨額賄款高達2700萬元。
9.趙建銘同時涉及收受東洋等三家製藥廠商賄款。
10.總統及第一夫人吳淑珍、陳致中及媳婦被指控購買高級鑽錶,卻由業者買單。
二、當陳水扁總統的夫人、親家、女婿、副秘書長、機要親信、侍衛長、律師、醫師在同一時間涉及貪瀆、炒作股票,幾乎和阿扁有關的每一位親朋好友都在A錢,A政府的錢,也在A人民的錢,陳水扁所率領的團隊簡直就是「A錢團隊」,六年任期,陳水扁向人民公開道歉的次數超過十三次,善良的台灣老百姓真的無法原諒了!
三、為求國家安定,社會和諧,為重拾人民對民主政府的信心,身為反對黨我們對陳水扁總統最起碼的要求,就是陳水扁應「下台」負責,以示對自己、家族、親信及外戚的貪污腐化行為負最起碼的政治責任,也是向全國老百姓作最起碼的交代,讓檢調單位得以持續徹查弊案,樹立台灣民主政治、責任政治的表率。阿扁家族貪污形象已經傳遍國際媒體,讓他繼續做總統,就是讓貪污頭子繼續代表台灣走向全世界。全世界現在都在看,台灣人民到底能忍受貪腐到什麼程度,作為衡量台灣選民的水準。現在阿扁連「代表台灣道德形象」,這個總統最基本的功能都已經喪失,還不應該下台嗎? 四、泰國總理戴克辛,因為家族成員貪污,今年四月自動請辭,阿扁做不到?南韓金大中兒子貪污,他自己馬上宣佈退出執政黨,阿扁做不到?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財產申報內容要包括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其目的就是要讓整個家庭負起連帶責任,避免貪污公職以妻小作為洗錢人頭。所以陳水扁家族的人犯案,身為總統,當然也要負完全連帶責任。同樣弊案發生於世界上任何一個民主國家,甚至民主素養落後的未開發國家、亞洲國家,總統本人或親友涉及重大貪瀆弊案,早已自動下台退位,我們的執政者居然沒有羞恥心,依然戀棧其位,不肯對人民負責。
五、陳水扁還有兩年任期,貪污情況不變,國家與人民多年來累積的資產將會徹底掏空,政府威信也會蕩然無存,2008即使政權輪替,新執政者也將被迫接收一個被竊國的荒島。我們要求陳水扁總統立即辭職,放棄總統保護傘,讓檢調單位得以全面清查所有弊案。陳水扁先生不回應全國民意要求,朝野立委理應共同自力自救,以具體行動表現對陳水扁的不信任。
六、我們不能放任阿扁、家人與親信,繼續掏空臺灣;臺灣人民也無法忍受不能信任的總統、無法信賴的執政者,來繼續腐化社會人心,人民的最後一道防線就要崩潰,如果我們選擇沈默,歷史不會原諒我們。藍軍要認清,阿扁現在下台, 2008才不會接收一個空殼子。綠軍要認清,阿扁現在下台,才能挽救民進黨。全民要認清,阿扁現在下台,才能避免國家被掏空,才能挽回台灣人的面子,才能痛擊貪污腐化,讓台灣找回一點希望。
七、台開案如滾雪球般擴大,駙馬爺趙建銘雖已收押,然國王人馬仍佔居要位,皇親國戚,雞犬升天;貪贓枉法,不勝枚舉;弊案連連,罄竹難書,人民對總統及政府的信任已趨近於零。民主國家的總統,合法性的唯一來源,就是人民的信任。當總統與第一家庭、親家、親信眾多弊案纏身,失去全民信任之時,沒有公信力的總統,就無法施展公權力。現在,國已不國,家不成家,政府瀕臨崩解,社會益發慌亂。當前台灣最嚴重的危機,不是統獨,而是貪腐;今天台灣最大的威脅,不來自海峽對岸的飛彈,而來自第一家庭的掏空。
八、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九項規定「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四條之一規定:「立法院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九項規定提出罷免總統或副總統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附具罷免理由,交由程序委員會編列議程提報院會,並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於十五日內完成審查。」我們相信沒有連署提案的舉措,陳水扁永遠不會省悟,沒有罷免的聲浪,陳水扁也不會自動辭職下台,敬請所有期待清廉政府的立法委員及民眾一起全心全力支持,並化為具體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