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8-2會期其他提案12案,院會通過5案。 |
| 次 |
提案
內容 |
提案機關
/委 員 |
提出日期
/排入院會討論日期 |
審議
進度 |
備
註 |
| 1 |
本院親民黨黨團,建請本院做成決議:「釣魚台列嶼附屬臺灣省,為中華民國領土之一部分……為捍衛我國釣魚台領土主權並確保漁權……具體作為方案,由立法院院長邀集國防部、海巡署及相關部會進行協商,於兩週內實施。」,請公決案。 |
親民黨 |
提出日期
1010911
排入討論
1011113
8-2-8 |
*1010911送議事處
*1011005 8-2-3院會(草案),
國民黨封殺。
*1011106程委會,通過列案。
*1011113 8-2-8院會排入討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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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本院親民黨黨團提案建請本院做成如下決議:「有關我國釣魚台列嶼主權之確保及宣示,歷來除由總統府、行政院於外交、國防、護漁等方面,不間斷進行合法作為維護外,立法院本於代表國民主權意志與維護國家主權利益之憲政最高民意機關立場,謹以此國會決議,正式向國際社會莊嚴宣示中華民國不分朝野之國會授權與國民全體之主權意志:『釣魚台列嶼附屬臺灣省,為中華民國領土之一部分。此項領土主權主張,無論自地理位置、地質構造、歷史聯繫、長期繼續使用以及法理各方面理由而言,均不容置疑。中華民國政府根據其保衛國土之神聖義務,在任何情形之下絕不放棄尺寸領土之主權。』依此固有領土之主權享有、國會授權與國民意志,本決議要求中華民國政府全體務須堅守憲政層次之法定義務,持續以廣泛、具體、明確之作為,向非法對我國進行主權歸屬爭議之相關國家嚴正宣示,釣魚台列嶼主權係屬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對此一主權立場永不動搖。」敬請公決。 |
親民黨 |
提出日期1010926
排入討論
1011019
8-2-5 |
*1010926送議事處
*1011005 8-2-3院會(草案),
國民黨封殺。
*1011019 8-2-5院會(草案)
本黨提案議程草案增列討論事項,在場委員無異議通過。
本黨說明提案旨趣後→經大體討論→本黨提案逕付二讀,各黨團同意→決議通過。
1011019 8-2-5 院會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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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本院親民黨黨團,建請本院做成決議:「……要求總統副總統及全體政務官員,當年度如有6個月(含)以上之景氣對策信號為藍燈,財該年度年終獎金不予發給,以符責任政治原則。」,請公決案。 |
親民黨 |
提出日期
1011004 |
*1011004送議事處
*1011005 8-2-3院會(草案)、
1011106程委會,
國民黨均封殺。
/無法排入院會討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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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本院親民黨黨團,建請本院做成決議:「有鑑於二代健保之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法過程橫遭執政黨黨政運作嚴重干預……要求行政院暫緩實施補充保費之計收,並於今年底前向本院提出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法版本。」,請公決案。 |
親民黨 |
提出日期
1011005 |
*1011005送議事處
*1011005 8-2-3院會(草案)、
1011019 8-2-5院會(草案)、
1011106程委會、
1011130 8-2-11院會(草案)、
1011207 8-2-12院會、
1011214 8-2-13院會(草案)
1011221 8-2-14院會
1011228 8-2-15院會(草案)
國民黨均封殺。
/無法排入院會討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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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本院親民黨黨團,鑑於我國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等給付標準存在高度不公,其財務亦均將於數年至十數年內失衡甚至破產……,為本於民主憲政權責相符精神,更為確保國家財政及國民生存之穩定、公平與永續,建請本院作成三項決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親民黨 |
提出日期
1011019 |
*1011019送議事處
*1011019 8-2-5院會(草案)、
1011106程委會,
國民黨均封殺。
/無法排入院會討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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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本院親民黨黨團,建請本院做成如下決議:「我國全部社會保險及退休待遇,由中央政府負最終財務支付責任。行政院應會同考試院,由行政院長召集跨院際部會改革小組,就法規體系、財政稅制、人口結構、財務精算、保險整合、預算籌編及組織改造等各面向完整考量,儘速提出配套改革方案,並送本院完成相關法定審議及修法程序,俾利凝聚社會共識並完備法律依據,以落實改革暨保障民生。」 |
親民黨 |
提出日期
1011112
排入討論
1011116
8-2-9 |
*1011112送議事處
*1011113程委會增列,但未能審定議程。
*1011116 8-2-9院會,通過本黨變更議程提案,排入討論事項。
*1011123 8-2-10院會,本黨提案變更議程為討論事項第1案,並逕付二讀,經各黨團同意→決議通過。
1011123 8-2-10 院會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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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舊案)
本院親民黨黨團,建請決議:行政院應立即針對縣市改制後,原住民族地區鄉自治喪失公法人地位一事,予以特別制度保障。在原住民族自治法立法尚未完成前,應遵守憲法增修條文有關國家應保障原住民族政治地位之意旨,回復原住民族地區「鄉」之公法人地位,以避免侵害其政治權利,俾符合國際原住民族權利規範、具體落實維護原住民族自治權利。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親民黨 |
提出日期
10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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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13送議事處
*1011214 8-2-13院會(草案)
1011218程委會
1011221 8-2-14院會
1011228 8-2-15院會(草案)
1020104 8-2-16院會
國民黨均封殺。
/無法排入院會討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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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本院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鑒於技職教育為教育體系不可或缺之一環,亦為全國人力資源與產業人才核心之一,且長期以來技職教育體系學生之家庭社經地位呈現相對弱勢,若政府未能重視技職教育,勢將無法透過教育體制促成良性社會流動及體現社會正義。雖行政院已通過『技職教育重建計畫』,並提出「提升技職學生的就業能力、技術能力,也建立社會對技職教育正確的價值觀」云云;惟政府現對於影響約15萬名學子之102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調漲報名費,調漲幅度高達16.7%至78.9%;油電雙漲後萬物齊漲,學生外食與住宿費等各項費用均已上漲,四技二專統一測驗報名費之調漲,對許多家庭而言,無異是雪上加霜;且本院教育委員會於審查102年度預算時,基於不加重學生家庭負擔,朝野立委均同意各項報名費不應有增加情況,教育部對此決議卻視若罔聞、放任報名費調漲而無所作為;爰擬請院會作成如下決議:『為保障技職教育體系學生受教權益,行政院應即督促教育部積極以行政指導與作為要求不得調漲102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之報名費。』」案 |
民進黨
親民黨
台聯黨 |
提出日期
1011214
8-2-13
排入討論
1011214
8-2-13 |
*1011214 8-2-13院會(草案),民親台3黨共同提案增列為討論事項第1案,民進黨提議逕付二讀,並照案通過。(國民黨無異議) →決議通過。
1011214 8-2-13 院會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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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12年國教-A案)
本院親民黨黨團,建請本院做成如下決議:「一、當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規劃中,有關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學生全面免學費之政策,本院要求行政院須在兼顧總體財政收支平衡前提下,於民國103 年如規劃期程實施。但有關高中、高職及五專之招生入學方式改革,因非迫切,且相關配套嚴重缺乏社會共識與妥善準備,應立即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脫勾處理,並暫緩實施。二、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招生入學方式之改革,行政院及其所屬教育部須俟下列四項條件成就後,始得實施:1.完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條例』立法以完備法源依據;2.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新版課程綱要正式公告實施;3.訂定符合『可公平客觀量化、不歧視個體先天條件、不受外力影響評量、不擴大家庭之社經階級差異』等基本原則之入學評量項目;4.整體招生入學方式改革配套方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親民黨 |
提出日期
10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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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27送議事處
*1011228 8-2-15院會(草案)
1020102程委會
1020104 8-2-16院會,
國民黨均封殺。
*1020412 8-3-8院會
1020416 程委會
1020423程委會
1020426 8-3-10院會
國民黨均封殺。
/無法排入院會討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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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本院親民黨黨團,建請院會做成以下決議:「中央政府各部會所屬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之年度經營績效獎金發放,應與經營損益切實連結,以增進效率,並促進公益;凡因配合『重大政策因素』所致虧損部分之經營責任豁免,不宜率由該公營事業機構或財團法人與其主管部會自行片面計算及調整核定,國會亦須同時保留進行實質監督之權力。準此,中央政府各部會所屬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於年度結束後,須將上報影響決算盈餘之政策因素項目,及其自行核算各項政策因素之影響金額,一併送立法院備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親民黨 |
提出日期
1020102
排入討論
1020104
8-2-16 |
1020102送議事處
1020102程委會通過列案
1020104 8-2-16院會,本黨提案變更議程為討論事項第1案,逕付二讀,並照案通過,獲朝野支持,院會決議通過。
1020104 8-2-16院會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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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本院親民黨黨團,建請決議:行政院應立即全面檢討現行各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之績效核算及獎金發放標準,並整合各部會意見,儘速完成法制化。現階段,行政院應先行擬具「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經營績效獎金核算辦法」,以取代現行績效獎金實施機制。該核算辦法中,應對不同主管部會、產業、組織型態及經營模式之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訂定足資公平激勵各該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員工之合理績效及核發標準。此一績效獎金核算辦法及其相關配套方案,請行政院於三個月內送立法院備查。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親民黨 |
提出日期
1020111
排入討論
1020111
8-2-17 |
*1020111送議事處
*1020111 8-2-17院會(草案),本黨提案變更議程為討論事項第1案,逕付二讀,並照案通過,獲朝野支持,院會決議通過。
1020111 8-2-17院會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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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新案)
本院親民黨黨團,建請決議:行政院應立即針對因縣市改制,原住民自治鄉升格為直轄市之行政區,導致部分原住民族地區自治團體喪失公法人地位一事,予以特別制度保障。在原住民族自治法尚未立法完成前,應遵守憲法增修條文,有關國家應保障原住民族政治地位之意旨,回復原住民族地區之公法人地位,並應最遲於103年直轄(縣)市長選舉前,完成相關行政程序,並於該年度直轄(縣)市長選舉時,一併舉行原住民族自治團體選舉,以恢復原住民族自治權益,避免剝奪原住民族的政治參與,俾以符合國際原住民族權利規範、具體落實維護原住民族自治權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親民黨 |
提出日期
1020111
排入討論
1020411
8-3-8 |
*1020111送議事處
*1020111 8-2-17院會(草案),
國民黨封殺。
*1020409程委會,通過列案。
*1020411 8-3-8院會排入討論事項。
*8-3-15尚待討論。
(*親民黨原住民恢復法人地位提案,主要是彌補五都改制,未對原住民政治權益進行特殊保障的缺失。台灣僅有30個原住民鄉鎮,五都改制一下子剝奪了6個原鄉的自治權益,違反憲法特殊保障精神。故,親民黨站在關心少數、關心弱勢的立場,希望替原住民族爭取相關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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