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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4 釣島風雲急 護漁應更勤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新聞稿2012.09.14
釣島風雲急護漁應更勤
親民黨黨團記者會
    馬英九總統在九月五日釣魚台爭議高漲時,曾指示海巡署至釣魚台護漁,用實際的護漁行動,宣示釣魚台主權。馬總統並表示:『釣魚台護漁行動,不是幾年去一次,而是年年去,每月去,尤其是漁季應該天天都要去!處理海域問題,第一線是海巡、國軍在第二線,才是長治久安作為』。昨日海巡署派出1800噸的和星艦遠赴釣魚台經濟海域護漁,親民黨黨團對於海巡署此次作為,給予高度肯定。然而,親民黨黨團根據五年來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出勤巡弋經濟海域次數、預算,發現許多不近情理之處。
 
    根據海巡署所提供的資料以及親民黨黨團自行統計資料顯示,海巡署遠赴經濟海域護漁巡弋的執行能力,遠遠高於預算書中所編列的次數。從下表可以很清楚的看到,99年至102年度,海巡署護漁巡弋的油料預算、公升數,均相差無幾,但98-100年間,海巡署實際的護漁巡弋能力,平均可達390航次,但101及102年的預算書卻告訴立法院,相同的預算僅能執行護漁巡弋約200航次上下,讓親民黨黨團大為不解。
 
    親民黨黨團認為在此時,我國臨海主權有爭議的時刻,要求海巡署更應該確切落實保護漁民財產安全的責任。
 
因此,親民黨黨團要求:

  • 未來海巡署預算,須明確將實際護漁巡弋次數的能力,清清楚楚寫在預算書中,以安定國人。本黨團亦將於下會期預算審議時,明確將巡弋次數寫入主決議文內。
  • 在此釣魚台主權爭議之際,海巡署更應該加強護漁巡弋次數,至少都應超過100年度422次巡弋的標準。
  • 經濟海域護漁巡弋都有其一定的標準作業流程,海巡署必須承諾每次北方巡弋都必須抵達『暫定執法線』,以保障漁民安全。
  • 釣魚台島所屬的北方海域巡弋,一定要達到總統所設定漁季天天巡弋的目標。明年的預算落差次數,海巡署應設法補足。

 
歷年相關預算

年度 98 99 100 101 102
油料(千公升) 4596 4804 4700 4620 4582
預算(億) 1.15 1.2 1.25 1.39 1.46
預算巡弋次數 預算書無記載 預算書無記載 預算書無記載 199 210
實際巡弋次數 370 380 422 273(1-8)/本黨團預估全年可達410 410(海巡署自行預估)
北方含釣魚台 197 180 177 104(1-8) 156
東方 128 102 85 64(1-8) 96
南方 55 88 160 105(1-8) 158

 
 
 
 
預算巡弋航次與實際航次差異

  北方海域含釣魚台 東方海域 南方海域 總計
101預算 85 41 73 199
101實際 104(1-8) 64(1-8) 105(1-8) 273(1-8)
相差次數 19 23 32 74
102預算 83 48 79 210
102海巡推估 156 96 158 410
相差次數 73 48 79 200

 
 
 
 
 
 
問題:

  • 為何預算巡弋次數跟實際巡弋有近200航次的落差?這多出的航次油料費用從何而來?
  • 今年實際巡弋次數已經達成預算巡弋目標,剩下來的9月到12月,海巡署會不會繼續執行護漁巡弋?如果會,有沒有油料費的困難?
  • 馬總統宣示往後漁季時期,海巡署必須至釣魚台海域天天護漁。但根據預算書顯示,海巡署明年全年度,僅預計執行210次護漁巡弋,這尚包含東方、南方經濟海域巡弋,所以真正北方經濟海域護漁巡弋次數,僅有83次,距離馬總統宣稱漁季天天執行釣魚台護漁巡弋,至少尚差97次,且不包含非漁季期間的經濟海域護漁巡弋,未來海巡署是否能承諾補足。
  • 為何要短報護漁巡弋能力?是否有執行上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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