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7 財政部「喊聲係金ㄟ、代誌作假ㄟ」?親民黨強調能源政策須拉到行政院層級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新聞稿 2012.08.17
財政部「喊聲係金ㄟ、代誌作假ㄟ」?
親民黨強調能源政策須拉到行政院層級
台灣的能源99%都仰賴進口,節能減碳刻不容緩,馬英九總統日前公開場合還宣稱「節能減碳不是個人私德問題,而是國家政策」,此事涉及能源、環保、產業政策,相關政策目標如何制定,應由行政院主導,親民黨對於行政院在此政策的缺席表示遺憾。此外,財政部長日前提出的能源稅規劃,親民黨認為又是一個「先求有再求好」的假改革,財政部長指出,能源稅的主要原則是價格必須低於日韓,維持國家競爭力,親民黨認為這是「討好產業」,短視能源稅在產業升級的助力,也簡化了台灣產業困境問題。再者,財政部提出整併貨物稅、增加碳稅,其他相關稅法均不處理,完全看不出改革誠意,根本是「便宜行事」又「缺乏配套」的政策。
親民黨能源稅立法方向
- 排碳量越高的能源、越耗能的產品,稅額越高。
- 外部成本內部化。
- 兼顧產業與節能。
- 降低購入成本(免貨物稅),增加使用成本(對油、電增稅),提供誘因使消費者購買節能產品。
親民黨認為,能源稅是一個先進國家在遏阻全球溫室效應、提高能源效率的指標政策。台灣現行稅制中,油氣類貨品課貨物稅,但稅率為按碳含量課稅,而同具排碳量的煤、天然氣等產品卻免稅(見表一);其次,車輛類與電器類的貨物稅是按價格課稅,無論耗能耗電高低,稅率皆同,省油省電貨品均未享有優惠稅率,如此粗陋的稅制設計,反而促使「耗能增碳」。
親民黨版的能源稅依照現行稅率和單位能源含碳量來訂定稅率,分五階段逐步調整能源價格,第一階段每公升汽柴油加徵約0.5元,其後逐步依含碳量將外部成本內部化,矯正現行稅制的扭曲設計,促進「節能減碳」,整體而言,課徵能源稅後,預計最終將增加3,500億元稅收。至於能源密度高之產業,得適用於溫室氣體減量法之碳交易機制,免徵能源稅。
同時,親民黨版本檢視相關法源與稅制結構,推行「通盤考量、配套完整」的能源政策改革,總共修改及增訂九項法令(見表二),包含免徵部分貨物稅、取消汽燃費、石油基金費用等約1,800億元,降低綜所稅及營所稅等約1,200億元,有效降低產業與民生衝擊。
國家政策不該給民眾「喊聲係金ㄟ,代誌作假ㄟ」的印象,呼籲政府正視能源稅的通盤結構性修法,親民黨版本最能兼顧現今台灣產業與節能減碳目標,建議政府直接採用,不要重蹈證所稅覆轍。
表格一 各項能源產品之現行稅率與外部成本
| 項目 |
單位 |
現行稅率 |
外部成本 |
| 燃料油 |
元/公升 |
0.23 |
4.04 |
| 航空燃油 |
元/公升 |
0.78 |
3.1 |
| 液化石油氣 |
元/公斤 |
0.79 |
2.27 |
| 煤油 |
元/公升 |
4.42 |
3.18 |
| 柴油 |
元/公升 |
4.17 |
3.39 |
| 汽油 |
元/公升 |
7.05 |
2.93 |
| 煤炭 |
元/公斤 |
0 |
3.29 |
| 天然氣 |
元/立方公尺 |
0 |
2.71 |
| 稅收/成本 |
億元 |
1831.3 |
3521.4 |
|
註一:稅收/成本依照民國99年各種能源使用量計算。 註二:依照Yohe et al “Perspectives on climate change and sustainability” (2007) 一文,國際學者對於碳排放的邊際社會成本之估算,平均約美金43元/噸碳
|
表格二 親民黨能源稅法修法配套
| 修改法案 |
修法內容 |
修法目的 |
| 貨物稅條例 |
橡膠輪胎、飲料品、油氣類、電器類、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車輛類之小客車、機車,改依單價級距課稅 |
對電器產品、單價低的汽機車產品免稅,提高消費者購買節能產品誘因,並刪除不合時宜項目。 |
| 公路法 |
取消汽燃費 |
併入能源稅 |
| 使用牌照稅法 |
小客車牌照稅改依每公里碳排放量課徵,電動小客車及電動機車免牌照稅。 |
獎勵電動汽機車,並對排碳量高之車輛課重稅 |
| 所得稅法 |
降低綜所稅及營所稅之稅率 |
減少對產業及民生之衝擊 |
石油管理法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能源管理法 |
整併石油基金、再生能源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為能源發展基金 |
合併同質性高的基金,以利能源政策有效整合 |
| 市區道路條例 |
地方政府可開徵入城費 |
鼓勵民眾使用大眾運輸系統 |
| 溫室氣體減量法 |
建立碳交易機制 |
適用能源密度高之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