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7 立法院黨團個資法記者會(2012.3.27)
立法院黨團個資法記者會(2012.3.27)
立法權不容行政抵抗親民黨赴監察院提告
親民黨針對行政院與法務部違法拒絕公告個資法施行日期一事,今日特向監察院告發。親民黨認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之相關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認有窒礙難行,得經總統核可後,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因此,即使行政院與法務部雙方都認為新法有窒礙難行之處,亦應於覆議提出最後期限前,向立法院提出覆議,否則行政院僅能接受立法院的決議。不可以任何理由規避法律的施行。
親民黨認為行政院此舉惡例一開,影響國家甚劇。不但創下政府知法犯法,行使行政抵抗權的惡例外,更形成政院藐視國會之舉,從此行政院可以隨便不理立法院的任何決議,國會立法監督權將形同虛設。因此,親民黨針對行政權藐視立法權,提出強烈的抗議。呼籲行政院應儘速公佈施行個資法,以保障個人權益。
同時,親民黨針對行政院拒絕公告實施個資法,將立即向監察院告發行政院及法務部,並要求監院介入調查行政院院長、部長及相關失職人員等。除此之外,親民黨亦已將相關法律修正案(中央法規標準法增列第十四條之一條款)送交院會審議。親民黨主張未來立法授權行政部門自訂公佈施行日期之法案,若行政部門沒有於半年內公告,則立法完成期滿六個月後,法案即自動生效。避免行政機關以各種理由,塘塞制定施行細則,導致人民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