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2 安全隨他、牛豬不分、無效標示、內臟容許,請馬總統召開記者會面對人民痛苦與質疑
安全隨他、牛豬不分、無效標示、內臟容許
請馬總統召開記者會面對人民痛苦與質疑!
行政院昨天(03/21)傍晚透過國民黨團,向媒體透露行政院版食管法修正動議建議條文,此一行為除規避行政院應為重大政策向立法院正式提案之義務外,更戳破「十六字四原則」的漫天大謊,「十六字箴言」確定成為「十六字謊言」,馬政府信用破產。
行政院原本公佈的十六字為「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然而其修正動議之內涵卻極盡無賴之能事,繼「十六字原則」推翻「三不宣示」後,再次以政院修正動議推翻自己的「十六字原則」承諾,成為完全相反效果的「安全隨他、牛豬不分、無效標示、內臟容許」。
行政院交給國民黨團的修正動議建議條文,是「詭詐的空白授權霸淩全民條款」,條文中:完全沒有國人風險評估條款,將所謂的「安全容許標準」空白授權給行政主管機關自行訂之,所以是「安全隨他」;完全沒有豬隻除外條款,所以是「牛豬不分」;完全沒有要求「標示瘦肉精殘留與否」的條款,所以是「無效標示」;最後,還空白授權行政主管機關可自行對「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等」訂出「安全容許標準」,所以是「內臟容許」。
親民黨團及各界早已多次指出:第一,瘦肉精是否開放應經國民健康風險評估後以高於Codex標準定之(以Codex標準,就是完全禁用,比所謂「零檢出」更為根本而嚴格),以維護國民健康並符合WTO規範;第二,一旦馬政府開放瘦肉精合法化,則因WTO規範中之國民待遇條款,牛豬分離及強制標示都必不可行;3.更可惡的是,馬政府竟然還在條文中設下日後開放內臟的空白授權條款,即使馬政府承諾今天不開放內臟,但如今誰還敢相信明天馬政府不會再次在深夜突襲全民?
立法院開議至今,親民黨團對於馬政府此等一而再、再而三的謊話連篇,已從驚駭莫名到失去耐性,更對人民將國之重責付託此等領導人極度憂慮。親民黨團具體要求:
第一,親民黨籲請馬總統立即召開記者會面對人民質疑與痛苦。親民黨團請馬總統體認全民之高度疑懼與憂慮,更應站在國家元首高度,開大門走大路,務請於近日內撥出短短一、二小時,親自召開記者會,為自己的開放瘦肉精政策,向全民釋疑並充分接受媒體提問。
第二,親民黨團沈痛呼籲執政黨立委同仁堅定反瘦肉精立場。立法委員最重要的天職是憲政義務,必須監督制衡行政部門,守護人民健康,而不是服務一黨之私。畢竟政黨是小我,國家是大我,而人民是永遠的。在開放瘦肉精合法化的這件事情上,請站在人民與正直的一邊。
第三,親民黨團呼籲全民撥通電話,做力阻瘦肉精的堅強後盾。如果您選區、社團、親族的立法委員,竟然支持開放瘦肉精了,請給他(她)撥通請託電話,請拜託他(她)別在台灣沒有換得任何值得利益,且全球並無證據顯示瘦肉精無害的現況下,去勉強站在一個不科學、不理性、不民主的立場,屈服於特定領導人的霸淩意志,而將傷害健康的禁藥合法化。
行政院請國民黨團修正動議條文共兩條,如下:
第11條:「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國內外之肉品包含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等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安全容許標準認定無害人體健康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
第17條之1:「中央主管機關得對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就其供應之特定食品,要求以中文標示原產地等事項;對特定散裝食品販售者,得就其販售之地點、方式予以限制,或要求以中文標示品名、原產地(國)、製造日期或有效日期等事項。前項特定食品、應標示事項、方法及範圍;與特定散裝食品、限制方式及應標示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