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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6自願接受搜索? 憲兵法治教育須加強

自願接受搜索? 憲兵法治教育須加強

       對於臺北憲兵隊於民國105年2月19日調查「民人於網路涉嫌販賣民國50、60年代的文件案」,親民黨立院黨團發出新聞稿指出,法律上只要進入民宅搜索,就應該要有搜索票,此案並非緊急案件,即使合法也不合理,憲兵隊的法治教育顯然必須加強。

       親民黨立院黨團指出,按照司法體制,只要是搜索,就應該要有檢察官開出的搜索票,除非有特別狀況,也須於事後補請司法機關同意。本案既非急迫性與威脅性(例如:槍枝),憲兵隊的行為,已踩到了基本人權保障的紅線,顯然需要再加強法治教育。

      親民黨立院黨團主任張碩文表示,此事件凸顯了三個問題點:

  1. 憲兵隊缺乏法治教育,威權時代餘毒未淨,憲兵僅是具司法警察身份,主要是查察軍方案件。憲兵雖可以在檢察官指揮下協助查辦民案,但不表示憲兵可以直接取代警察與檢察官。況且此案並無急迫性,辦案程序顯有瑕疵。
  2. 軍方及政府該做的,是控管好自己內部機密文件,而不是亂抓人。
  3. 憲兵是軍人的糾察隊,憲兵違法約談民眾是威權時代的行為,不應再在民主法治時代存續。憲兵應做好自己本務,起碼把正步踢好。不務本業而擅撈過界,現在的憲兵司令似乎管理上與觀念上都出了問題,應該徹底檢討。

     親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李鴻鈞認為,此案涉及司法體制,應該徹查,到底是誰下令叫憲調組動手?!絕不可再讓威權遺毒,殘留於民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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