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7吃貨宅經濟,勞權與消費者權益誰保障?
吃貨宅經濟,勞權與消費者權益誰保障?
根據統計,我國每年有近225億元的外送餐飲商機,而目前全台有250家的外送餐飲業者,近來業績成長最快的是結合新創產業的「外送平台」。親民黨團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依照目前五大家外送平台業者對外的宣稱,合作的外送員加起來將近六萬人,也就是說,每天有多達六萬台的摩托車輪流在街上跑來跑去。但對於外送員的勞工權益、外送餐飲平台的管理,以及消費者權益保障卻「無法可管」。親民黨團呼籲政府應儘速訂定相關辦法。
李鴻鈞總召指出,超夯的外送餐飲平台,所產生立即性的問題至少有三部分: 第一是「消費者權益保障」、第二是「外送員的勞工權益」、第三,是對「新創產業的管理」。
今年五月間,行政院消保處與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台中市及高雄市等六縣市消保官及衛生機關抽查了26家業者,針對「食材衛生安全」及「廚房衛生管理」進行查核,這些餐飲業者合作對象包含Uber Eats、Foodpanda、有無外送等外送平台。經抽查發現26家餐廳中僅五家合格,不合格率達八成,包括廚房大量蟑螂亂竄、一根蔥就被驗出20項農藥殘留,甚至有食材過期近10年。
李鴻鈞總召強調,雖然食品安全的責任多落在製作餐飲的業者本身,但外送平台也應善盡把關責任,篩選合格且具衛生安全的餐廳業者,甚至要求餐飲業者出具檢驗合格證明,否則消費者根本不知道外送來的餐飲是否衛生安全。另外,政府機關也應該擬定「宅配食品外送的定型化契約」,或是強制載明外送餐點逾時不候的處理方式,保障消費者權益 。
而在「外送員的勞工權益」部分,外送平台宣稱這些外送員都是他們的合作夥伴,也就是「承攬」關係,在這種基準下,勞工不受勞基法規定,因此無須依照規定強制為外送員投保。但,李鴻鈞總召強調,,平台業者對外送員有一定的約束性,對於外送員遲到、態度不佳有懲罰機制,就有指揮監督意味,應該依照民法中的482條所稱的「雇傭」關係,才有獲得完整勞工權益保障的空間。但理應照顧勞工權益的勞動部目前只是消極地在發生申訴事件後,「依照申訴的事實來個別判定是雇傭關係還是承攬關係」。也就是說勞動部明知存在這些問題,卻不願積極去面對,放任問題發生。
李鴻鈞總召也提到,由於勞資關係定義不明,無法參加職災保險,這些外送員必須承擔巨大的風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美食平台不需要為外送員事故負責。而外送員的自用車被做為營業用途,導致個人保險無法理賠,他們的安全問題令人堪憂。例如: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統計五個月以來,已發生20多起事故。外送平台八月底進駐嘉義之後,一週內有三名外送員車禍受傷。
另外,有關「新創產業的管理」。李鴻鈞總召表示,依照交通部『公路法』規定,這些新創平台必須註冊「汽車貨運業」,才能擁有外送宅配送餐的資格。依照配送的型態來看,這些平台配送的餐點並不是自家的產品,而是配送其他餐廳的餐飲,物流的態樣不同,因此必須另外申請註冊才能進行這項業務。但截至目前,依照親民黨團調查的結果,無論是UberEats、FoodPanda,都沒有依照規定申請,每次被查到開罰也不過5~15萬。
陳怡潔委員補充說明,政府對外送美食餐飲平台的崛起,所衍生的問題實在太慢半拍了,導致現行法規跟不上新興型態的「零工經濟」、「平台經濟」,而引發「勞動安全」、「道路安全」、「食品安全」都出現了漏洞,還形成三不管地帶。目前外送平台經濟共享的新興模式某一方面達成了消費者、店家與外送員的三贏互惠,但如果中央與地方政府不盡快加速外送平台的管理,健全勞安道安食安的保障措施,「三贏變三輸」政府就要負最大的責任。
最後,李鴻鈞總召強調,親民黨團並不反對新創平台的成長,但政府必須針對這些平台業者做出法規化的管理。政府常說鼓勵新創,卻一直沒有針對實務問題做管理,也沒有搭配適切的法源讓這些業者、廠商和自由契約工作者依循。前面所提到的種種爭議,都是因為這些平台沒有善盡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政府也缺乏作為。因此,親民黨團強力呼籲,政府必須即刻行動,不要總是等到發生事情時再來管理,屆時為時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