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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7-09 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還宋楚瑜一個清白」

針對監察院裁定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在任職台灣省長時財產故意申報不實,裁罰新台幣八萬元,親民黨立院黨團辦公室陳振盛主任七月九日晚間回應表示,「興票案」是舊政府時代假興票案之名,行政治迫害的實證。經過兩年多詳盡的調查,總算還宋楚瑜一個清白。他並表示,「一則感到沉痛;一則替所有公務員憂心忡忡」。

 陳振盛指出,監察院對「興票案」經過兩年多的調查,所做出來的裁罰等於「還給宋楚瑜一個清白,但還未還他公道」。2000年總統大選期間,有心人士一再將宋楚瑜先生污衊為貪官污吏,但是,經過兩年多的調查,監察院在宋先生任職公務期間未找出違失,卻認定宋先生「故意申報不實」,已澄清外界所說的種種抹黑及污衊。

另一方面,陳振盛也指出,監察院的裁罰將為全國一百多萬公務員創下惡例。如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配偶為他人作保,必須列入財產申報,宋先生當然會申報。但是監察院將十幾年前母親為兒子購屋作保的事情來做文章,令人不禁質疑是否處置過當?

 另外,對於李登輝非法挪用國安局秘密基金帳戶一事,遲未見相關當局有調查動作;而陸委會主委蔡英文的財產是否申報?相關當局又是否查辦?為何只對宋楚瑜有多少財產獨具興趣?

 據了解,監察院所認定「故意申報不實」的山景城建物及車位,是宋鎮遠首次購屋,還沒有足夠的信用資料,必須有人擔保,因此,陳萬水女士因貸款需要,以母親身分作保,同時申請房屋貸款,並非如監察院所指「故意申報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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