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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04 親民黨團預算審查之改革主張

九十二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將於立法院第二會期開議後進行審查,針對歷年來立法院審查預算的不合理部分,親民黨團三長及立法委員李桐豪、許淵國在今天(九月四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的主張及改革方向。親民黨團主張,立法院應在本會期合併審查公務預算與營業、非營業基金預算,並在審查前請審計長於十二月前向立法院提出九十年度決算報告,以利審查評估,並在會計年度結束前完成審查工作,改善在國營事業動支經費後了之後,才開始審預算的怪現象;為讓國會監督預算的機制更步入正軌,行政院應將91半年結算報告與92年度總預算併送立法院,由立法院參酌90年度決算及91年預算執行情形,據以審查新年度預算;同時親民黨團將於下會期推動「政府績效成果法」,就政府的施政績效有效測量與管理。

 劉文雄指出,以往立法院的慣例,將中央政府總預算拆成兩部分處理,一會期審查公務預算,一會期審查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非營業基金),這樣的做法,好處是立法院能有較充裕的時間進行預算審查。但附屬單位及營業、非營業基金預算不在第一會期審查完,而總以「暫照列」的方式來代替實質審查。附屬單位預算的收支也是總預算的一部份,營業收入更佔了總歲入的17.8%;相關單位的預算沒有在會計年度結束前審完,在新的會計年度仍有動支經費的需要,造成的怪現象便是立法院在國營事業錢花了之後,才開始審預算,同時國營單位因預算尚未通過,大型工程計畫無法發包,於年度又造成80%以上的未支付數。這種不合乎財務控制原理的做法,在立法院行之多年,長期以來深受各界質疑。

 親民黨團為讓國會監督預算的機制更步入正軌,加強立法院監督政府財政管理的功能,提出下列改革主張:
一、預算合併審查,於會計年度結束前完成三讀:立法院應在本會期合併審查公務預算與營
  業、非營業基金預算,並在會計年度結束前完成審查工作。
二、減少朝野預算協商的次數:協商次數應有限制,時間內無法達成結論,便逕付院會表決
  之。
三、縮短行政時間,減少挑釁行為:如果總預算能在立法院開議後便迅速付委,縮短行政作
  業時間,並減少執政黨本身的政治挑釁動作,兩部份的預算均可在今年十二月底前完成
  審查三讀。
四、推動「政府績效成果法」:政府預算的編列,長期來便流於空泛,資源浪費的現象比比
  皆是。預算缺乏「績效」與「成果」的控管,讓政府的施政無法有效測量與管理;政府
  應以民間企業為標竿,建立以策略、績效、成果為目標的預算編列制度。
五、總預算審查與決算審查結合:91年度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行政院已於8月編製完
  成,行政院應將該半年報告與92年度總預算併送立法院,由立法院參酌91年預算執行情
  形,據以審查新年度預算。同時,90年度之決算報告,亦應由審計長於十二月前向立法
  院提出報告並備詢。(資料來源:親民黨立院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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