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9【代理教師的權益應受到公平對待】
【代理教師的權益應受到公平對待】
具有「教師證」的代理教師在轉任正式教師之後,過往年資能否併入敘薪計算?各縣市狀況並不相同。曾任2年代理教師的張先生,不滿過去在他校年資未被採計敘薪,為此聲請釋憲。近日憲法法庭判決出爐,認定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規定「違憲」,主張合格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事項具「全國一致性」,應由中央立法規範。這份遲來的判決,終於還給代理教師公道,也期能因此為基層教育注入更多活水。
有「教師證」的合格代理教師,全國約2.5萬人,大多任職中、小學,除了負責教學工作,也要兼任行政職務,工作量並不亞於正式專任教師。但代理教師的職前年資是否採計敘薪卻是「一國多制」,目前僅台北市、金門縣有教師證者採計,桃園市、台中市僅具高中教師證者採計,多數縣市均不採計。
這幾年受少子化影響,各縣市正式老師缺額越來越少,聘用代理教師逐漸成為常態化,在教育實務上已屬不可或缺之人力,應該獲得與專任教師同等待遇。然而,多年來教育部對代理教師薪酸爭議袖手旁觀,代理教師的工作權益沒有保障,也使得各校代理教師缺額很難補滿。教育為百年大計,呼籲教育部儘快完成《教師待遇條例》相關修法,以保障教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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