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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30 針對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對大法官同意權延審案的批評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張顯耀回應

針對今(30)日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對大法官同意權延審案的批評,充份顯示出扁政府不但不尊重國會,明顯政治力介入立法院運作,更不尊重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親民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張顯耀謹提出以下幾點回應:
一、 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對外表示,總統府方面無法接受立法院的決議結果,不僅是不尊重立法院的職權,更是明顯破壞國家憲政體制的最佳例證。立法院今日僅是針對院會是否需要延會做出決議,總統府依照憲法規定,對此只能表示尊重,豈有無法接受之理。邱義仁秘書長的談話明顯無視國會自主,更不尊重立院職權。
二、 真正引發我國憲政危機,其實是總統府不斷架空行政院政務運作,現在更試圖以政治力介入立法院的決議,充份顯示不尊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也才是真正引發「憲政危機」的主因。
三、 今日爭議問題的源起,來自於總統府故意延宕大法官提名審查的時效,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對於大法官提名時程已有相關規定,總統府為何要遲至立法院會期結束前一週才提出名單?如果二月份第三會期開議之初,即將大法官人事送立院審查,立法院即可在二月至五月的第三會期會議期間內完成審查及行使同意權。
四、 未來大法官職司民、刑、行政庭的最終審理,同時擁有憲法、法律、命令的解釋權,其角色、職能較過去更為重要,同時事關中華民國憲政及司法制度的良窳,立法院受全民委託,對大法官人選的同意權審查當然必須更為審慎。
五、 過去沒有「審查時間」的憲政慣例,是因為「一黨獨大」使然,甚至於大法官提名人「審查機制」,過去是「國民大會」,現在則是「立法院」,因此亦無所謂「慣例」可言。嚴謹審慎的審查大法官資格,才是「政黨輪替」的價值與民主的真諦。民進黨在執政之後,不應忘掉過去堅持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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