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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8 國親聯盟--婦女政策白皮書

?女人幸福 大家有福?
實現性別正義

一、 婦女與政治參與 ……………………………………………2
強化女性政治參與,三成席次立法保障
二、 婦女與人身安全 ……………………………………………3
提升婦女「安全指數」,暴力騷擾惡夢不再
三、 婦女就業與經濟 ……………………………………..………4
促進婦女二度就業,設立婦女創業基金
四、 外籍、大陸配偶 …………………………………………………5
輔導外籍、大陸配偶,參與社會共築希望
五、 政府改造,追求「性別主流化」 ………………………………6
設「性別平等委員會」,中央專責發揮功能
六、 婦女福利安全與托育托老 ……………………………………7
推動社區「照護產業」,少了壓力多了幸福
七、 婦女與健康 ……………………………………………………8
提升婦女健康品質,尊重女性身體自主
八、 婦女與教育 ………………………………………………………9
訂「性別平等教育法」,消除歧視免於恐懼
九、 原住民女性、同志、特殊境遇婦女 …………………………….10
尊重多元文化差異,弱勢女性困境不再
十、 婦女與國際參與 ……………………………………………….11
鼓勵婦女放眼天下,參與國際迎接挑戰



一、婦女與政治參與
強化女性政治參與,三成席次立法保障
現行我國國會議員中女性所佔比例佔22%,距離兩性共治的理想仍差距甚遠,與其他國家相較,如丹麥38%、芬蘭37.5%、尤其與瑞典相比,瑞典女性在國會議員比例佔了45%,我國的現況22%還不及瑞典的一半,顯示我國的婦女政治參與程度,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依據2000年資料統計,在政府閣員及公部門的婦女政治參與的情形,現行內閣閣員女性比例佔18.2%,監察委員女性比例佔10.7%,考試委員女性比例佔15.8%,大法官女性比例佔6.3%,顯見在公部門的政治參與,距離性別平權的理想,仍有很大的落差。

我們主張:

Ø 積極推動女性參政人才的培養與機會。
Ø 堅持落實國會當選席次「任一性別不得低於總席次百分之三十」。
Ø 各項民意代表公職選舉「政黨提名任一性別不得低於提名人數三分之一」,違反之政黨,將扣除「政黨補助金」。
Ø 內閣閣員女性不少於四分之一。
Ø 監察委員、考試委員、大法官提名時,女性不低於四分之一。
Ø 任命具有性別平權意識的政務委員。
Ø 公務機關任何職位於甄補人才、升遷考核時,不得因性別而加以歧視。


二、婦女與人身安全
提升婦女「安全指數」,暴力騷擾惡夢不再
免於恐懼是最基本的人權,但是長期以來,家庭暴力與性侵害一直是讓女性深感恐懼的人身安全問題。在台灣性侵害和家暴案件有低判罪率、低報案率與高再犯率的特性。而防治工作成效不彰、漏洞百出,且未建立一套評估及檢討追蹤的指標,使得婦女人身安全岌岌可危。

我們主張:

Ø 建立基礎數據,依據性侵害及暴力的報案率、再犯率、判罪率等數據,建構「婦女人身安全指數」,定期公佈結果,完成一套評估及檢討追蹤的指標,以保障女性人身安全。
Ø 擴編中央與地方的婦幼保護警察體系,增加人力與經費,建構專責與專業的運作模式。
Ø 加強「庇護中心」的設立與功能、建立「庇護職場」相關資源管道,健全婦女保護資源。
Ø 針對連續性侵害加害人,修法提高假釋門檻並施以強制治療。未能通過評估而有再犯之虞者,不得准予假釋且必須繼續強制治療,讓被害人得到保障、加害人負起應有的責任。
Ø 強化中央與地方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人力與經費。
Ø 建立性暴力被害人求償辦法。
Ø 研擬訂定性騷擾防治專法,並於各縣市設立性騷擾評議機構。
Ø 建構婦女人身安全網絡,落實性侵害與家庭暴力防治工作,還給女性免於恐懼的基本人權。
三、婦女就業與經濟
促進婦女二度就業,設立婦女創業基金
婦女職業薪資、升遷和境遇未盡公平,女性往往被視為次等勞動力,常常因照顧家庭而中斷社會職場經驗。二度就業的困難,造成經濟無法獨立,直接影響女性社會地位。尤其女性在脫離職場後,缺乏受雇者的身份保障,而被排除在整個社會安全體系之外,對婦女同胞,非常不公平。
面對勞動法規僵化和勞動條件惡劣,女性欲轉向自行創業來改善生活條件,但婦女卻是收入來源不足的經濟弱勢。現行政府雖有許多創業貸款方案,但並非針對婦女設置,申辦流程煩瑣、門檻過高,對於想要跨出廚房和搖籃的大多數婦女來說,是相當困難克服的障礙和限制,因此根本無法獲得幫助。
與南韓(48.3%)、日本(49.3%)、美國(60.2%)等國家相較,我國整體婦女勞動參與率僅有46.59%,仍屬偏低(2001年統計資料)。國家必須落實相關法令措施,及創新想法的政策變革,才能開創婦女與國家經濟互利雙贏的新局。

我們主張:

Ø 改善婦女就業環境,提升婦女二度就業率。
Ø 設立「婦女創業信保基金」,協助女性申請創業貸款。
Ø 政府其他優惠創業貸款應以「提高女性申貸比例」為目標。
Ø 鼓勵「社區微型企業」,解決女性長期失業問題。
Ø 提昇女性勞動參與率至50%為國家政策目標。
Ø 落實兩性工作平等法中所規定「育兒津貼」、「替代人力」規劃,儘速制定施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辦法」,讓女性無後顧之憂。
Ø 改善惡劣勞動條件,全面檢討僵化的勞動政策。
Ø 建立一套友善「女性就業與經濟環境評估指標」。

四、 外籍、大陸配偶
輔導外籍、大陸配偶,參與社會共築希望

近年來,越來越多來自東南亞的外籍女性、大陸女性,因與台灣男子結婚,而來台定居生活。民進黨執政者帶著偏見歧視的眼光待之,在「居留」與「工作」部分,處處以不合理規定加以限制,完全枉顧人道精神,剝奪這些女性的基本人權。然而這群「外籍、大陸新娘」的先生多為台灣的農、工、身心障礙等弱勢族群,這些弱勢家庭亟待取得合法工作機會,幫助家庭經濟。此外,因語言和文化的隔閡造成生活困難,現行政府雖有開設「教育資源班」予以協助,但數量不足、機關單位各自為政、多頭馬車、內容雜亂,品質城鄉差距大!這些教育內容對這些外籍、大陸配偶助益有限,連帶影響其子女的教育。

我們主張:

Ø 制度化「成人教育」,協助外籍、大陸配偶生活適應及其子女教育。
Ø 放寬不合理規定並提供支援系統,協助新移民女性(外籍、大陸配偶)參與並豐富台灣社會。
Ø 放寬工作資格及修正「保證人」制度的不合理限制。
Ø 加強協助處理家暴問題,增加「113」婦幼保護專線業務全天候外語服務。

五、 政府改造,追求「性別主流化」

設「性別平等委員會」,中央專責發揮功能
我國現行處理性別議題與事務的最高機關為「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但該委員會無固定人力編制和經費,礙於設置要點之規定,決議無強制力,各部會首長公務繁忙,往往不出席會議,造成會議流於形式,許多政策遲遲無法落實。顯見現有的政府組織與「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的設計,早已無法滿足需求。

我們主張:

Ø 推動「性別主流化」,全面反省現行政策。
Ø 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專責單位。
Ø 研擬訂定「性別平等法」推動性別主流化,落實兩性平權的理念。
Ø 任命具性別平權意識的政務官,協調政府相關單位。

六、 婦女福利安全與托育托老
推動社區「照護產業」,少了壓力多了幸福

台灣邁向高齡化社會,老弱殘障與慢性病患激增,照護工作成為女性沈重的負擔,影響女性的生涯規劃,被迫擔任無給職的家庭照護,阻斷社會參與機會且被排除在社會安全體系外,一生為家庭付出,卻淪為老年生活貧窮、無尊嚴的社會地位。

我們主張:

Ø 因應未來人口變化,完整規劃托育、托老及長期照護制度。
Ø 檢討勞動法規,讓專業照護者獲得勞動法規保障。
Ø 提供安全、便捷、專業的托育服務,將其深入社區及工作場所。
Ø 加強推動「照護產業」,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以專業化、企業化的方式,提供「平價、專業、普及」的老弱、失能照顧和居家服務,並倡導「家庭照顧應為社會照顧」的觀念。
Ø 儘速推動「國民年金」制度,讓女人有尊嚴,老人小孩有福氣!


七、 婦女與健康
提升婦女健康品質,尊重女性身體自主

台灣婦女的健康受到長期忽視,只有在負擔生育責任時,才受到重視。如此偏頗的性別健康視野,婦女的健康繼續暴露在危機當中,無法獲得良善、完整的保障。此外,忽略護理業務的重要性,使得國家醫療政策扭曲為「治療」勝於「預防」的導向,對於節省醫療成本沒有助益,也使得長期照護病患不斷增加,更使家庭中女性照護者身心負擔加重。

我們主張:

Ø 衛生署成立「護政處」專責處理護理行政業務。
Ø 將「護理費」獨立列於健保總額管制給付項目中。
Ø 制訂「生育保健法」淘汰過時的「優生保健法」,正視非法「人工中止懷孕」對婦女身心的危害。
Ø 任用具有性別意識的專業人員執掌婦女健康事務。
Ø 改變狹隘的婦女健康政策取向,醫療決策中增加女性參與制定政策與決策機會。
Ø 建立具有性別敏感度的健康指標,給予女性更有尊嚴的全方位的保障。

八、 婦女與教育
訂「性別平等教育法」,消除歧視免於恐懼
教育是促進性別平等最具成效的改革方式,然而,現今政府所推行的教育政策,卻充斥「男尊女卑」等刻板概念與偏差認知,形成性別平權發展的障礙。因此,消除教育制度中,普遍存在的性別偏見與扭曲情形,乃為當務之急。

我們主張:

Ø 訂定「性別平等教育法」。
Ø 落實兩性工作平權,剷除教師聘任與升遷的性別歧視。
Ø 全面檢討現行軍、警校入學性別歧視,保障平等受教權。
Ø 加強教科書審定,強化性別平權教育。
Ø 改善校園空間配置、班級經營互動,檢視是否符合性別需求。提高女性對休閒設施的可及性和使用率,並檢視校園女廁的數量、設置位置。
Ø 排除女性就學與升學障礙,鼓勵企業及學校設置獎助學金。
Ø 整合婦女終身教育資源。
Ø 推動媒體自律,消除刻板印象與性別歧視。
Ø 普及媒體性別素養教育,強化民間監督媒體。

九、 原住民女性、同志、特殊境遇婦女
尊重多元文化差異,弱勢女性困境不再

對於婦女人權的保障,在近年來不斷努力下,已有部份成果的累積。然而,在台灣這塊土地上,仍有許多弱勢族群容易被忽略,尤其是原住民女性及其子女、同志、特殊境遇婦女(單親女性及其子女),他們是弱勢中的弱勢,邊陲中的邊陲,我們必須重視所有生活在台灣的女性,並謀求具體解決之道。

我們主張:

Ø 尊重多元肯認差異、消除污名與歧視。
Ø 放寬特殊境遇婦女的相關規定,給予特殊協助。
Ø 給予原住民女性更多保障和特殊協助,發展多元文化。
Ø 保障同志公民權,禁止言語與肢體暴力危害人身安全,建構性別平等的教育環境,發展城市同志文化。



十、 婦女與國際參與
鼓勵婦女放眼天下,參與國際迎接挑戰

我國婦女的國際能見度大半仍停留於個別、零星的層次,婦女的國際參與仍處於起步階段,全方位的婦女國際參與仍待開拓。婦女參與國際事務所碰到的困難,在政府體制內,主要因國家總體的外交困境限制活動參與。未有效破除女性外交人員從事外交工作時,因性別不平等而遇重重障礙,使得女性外交人員數量無法增加。在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部份,因外語能力及資訊無法有效統整,使得國內婦女團體的國際參與仍待努力。

我們主張:

Ø 積極培育女性國際人才,建立國際事務資料庫。
Ø 協助我國女性人才爭取擔任國際會議各項重要任務。
Ø 鼓勵國內婦女團體參與國際NGO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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