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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8 改善台灣 重建信任 選賢與能 開創新橘 親民黨召開全國輔選會報 發佈2014提名辦法 正式啟動2014年七合一選舉輔選列車

親民黨今(18)日下午召開2014年七合一選舉全國輔選會報,由秦秘書長金生主持,宋楚瑜主席蒞會指導,同時發佈2014年七合一選舉提名辦法,廣招各方青年才俊及社會賢達,希望能聚沙成塔,眾志成城,拋開藍綠,從基層做起,凝聚社會改革力量,重建台灣人民對政府的信任,重建人民對民主的信心,並且找回人民對台灣的希望。
宋主席在致詞中強調,現在藍綠兩大黨,都只重視自身的利益與權力,而不顧民生問題。拿瓦斯費來說,兩年前宋主席便大聲疾呼注意此一問題,不能一漲再漲,現在居然漲到一桶一千塊。桶裝瓦斯是攤販和偏遠地區民眾生活的必須品,政府不能只考慮中油的成本與年終獎金,而不考量窮苦大眾的生計。
再拿近日台鐵司機蔡崇輝的撫卹爭議來說,他在駕駛座撐到最後一刻,救了三百名旅客,銓敘部為什麼要跟這種盡忠職守的公務員計較,還跟他家屬打官司?!弄到連一丁點人味都沒有,以後那個公務員願意犧牲奉獻?!以前在省府,為了從優撫卹不幸犧牲的義消,我們不但成立基金,還幫他們家屬安排工作。現在政府依法辦理到如此冰冷地步,教人們怎麼信任政府?!
宋主席指出,親民黨要全面參與2014年選舉,為的就是改變現在政府這種缺乏人性關懷,不瞭解民生疾苦的現狀。十幾年來,藍綠政府都高喊「改革」,結果都愈改愈糟,人民真正需要的是「改善」,而不是口號式的改革。而真正的改善,都是從小地方做起,從細節處精進,才能真正貼近人民的心聲。
所以,親民黨面對2014年基層選舉,不但以在六都成立黨團為目標,更希望擴張到能在都會區一選提名一位候選人,而且儘量提名青壯世代,他們才是養家活口的主力,是真正肩挑家計重擔,是最辛苦的世代,所以最瞭解基層民眾的心聲,也最適合擔任為民喉舌的職務。
親民黨秘書長秦金生表示,提名辦法於12月18日上網公告,25日至2014年1月5日領表,應可於2月底前開始提出提名名單。此次地方選舉提名,仍將採波段式提名,逐次推出各地方候選人。
同時,親民黨也歡迎有志從政的各界賢達與青年才俊,於官網下載表格自行舉薦,或共推人選參選,跳脫藍綠格局,一起來改變台灣。

                                     親民黨一〇三年「七合一」選舉提名作業要點
                                                                                                                                    
一、 親民黨秉持為國舉才、為民謀福之信念,辦理黨員參加民國一〇三年「七合一」選舉(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與村里長選舉,下稱「七合一」選舉)提名工作,特訂定本要點。
二、 親民黨黨員具備公職人員候選人法定資格者,得向各縣市服務處申請登記提名;相關表格請向各地方服務處及中央黨部索取,或至官網下載。
三、 本次「七合一」選舉提名作業由各縣市服務處負責辦理提名審查相關作業,做成舉薦建議後,於期限內經組織部彙整後提報「中央提名委員會」。
四、 「中央提名審查會」委員5-7人,由主席聘任之,副主席擔任召集人,負責核定親民黨本次「七合一」選舉提名名單,並綜理選舉紀律相關事宜。
五、 中央提名審查相關作業,由中央黨部組織部組成提名工作小組,負責審核薦舉資料後,送「中央提名委員會」核定提名,並得分梯次核定與公布提名人選。
六、 為因應當前政經情勢,提名時除考量地區特性、選情評估,以及參選人意願外,同時須以促進團結、符合民意、有助勝選為考量,必要時得以協調或徵召方式提名之。唯現任且表現良好者,優先考慮提名。
七、 獲親民黨提名、徵召或核准參選之黨員,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授與政黨推薦書,向相關選舉委員會辦理候選人登記作業。
八、 黨員申請提名登記及相關提名審查作業時程:
(一) 公告日期: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二) 受理領表及登記日期: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至一〇三年元月五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
(三) 各地方服務處應於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二十日前完成審查申請提名登記同志之參選資格,並做成舉薦建議,送組織部彙整後提報「中央提名委員會」。
(四) 「中央提名委員會」原則於民國一〇三年二月底前完成提名作業,並得分梯次公布提名人選。
九、 公告方式:於官網公告,並函知各縣市服務處;或以記者會方式公告之。
十、 登記地點:各縣市服務處或中央黨部組織部。
十一、 登記所需表件:
(一) 提名登記申請表、同意書、切結書。
(二) 競選計畫書(一式二份)。
(三)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五) 最近二個月戶籍謄本。
(六) 正面脫帽半身光面二吋彩色照片四張。
十二、 黨員向親民黨申請提名登記時,應同意親民黨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查證候選人消極資格,申請提名登記黨員如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各款項規定範圍情事之一者,「中央提名委員會」將不予提名;如已提名者,得撤銷之。
十三、 凡觸犯「組織犯罪」、「檢肅流氓」、「毒品危害」、「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洗錢防制」、「貪污治罪條例」等法律,及刑法有關前述之規定,且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者,一律不予受理申請提名登記。
十四、 申請提名登記之黨員,均需遵守下列規定,違者「中央提名委員會」得逕予撤銷提名之登記:
(一) 於規定時程內備齊相關證件資料,完成登記手續;唯以徵召方式提名者不在此限。
(二) 不得以賄賂、期約或暴力手段,爭取支持或提名。
(三) 不得有損害親民黨聲譽、破壞親民黨團結,或惡意攻訐親民黨同志之情事。
(四) 不得以聚眾示威、抗議或其他騷擾方式,影響提名作業。
十五、 本辦法經主席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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