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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6 主席對「台北地院判決李登輝應賠償宋楚瑜一千萬」之三點回應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針對「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1/16)對於李登輝前總統妨害名譽官司,需判賠給親民黨宋楚瑜一千萬賠償」乙事,宋楚瑜做出以下三點聲明:
一、 楚瑜自從政以來,就不斷遭受到不實的刻意抹黑,今天這樣的判決結果,雖然是還我清白,但正如過去許多對我的誣蔑一樣,並無法彌補對宋楚瑜、親民黨,以及當天凱達格蘭大道的廣大群眾所造成的傷害。
二、 這是法院第一次對政治高層人物做出高額賠償的判決,我們期待這樣的判決結果,能夠對抹黑政治文化有遏止作用,讓台灣的政治人物謹言慎行、知所警惕,不應為政治利益與一黨之私而任意捏造假消息,恣意傷害他人。
三、 今日美國總統布希在日本再度稱讚「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民主價值的基石在於公正的司法,若司法不公正,台灣的民主將無法久遠,也沒有保障。因此我們都應該繼續為台灣奮鬥與打拼,不應讓政治與選舉,輕易摧毀得來不易的自由與民主,楚瑜當然也願為維護台灣的民主,奮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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